我國幼教制度將有重大變革,歷經14年、7任教育部長催生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昨完成立法,明訂幼兒園師生比,2至3歲幼幼班將由現行1比15大幅降至1比8,且每班不超過16人,3至6歲小、中、大班為1比15,每班不超過30人,大班每班至少1名老師具幼教教師資格;違者最高罰3萬元,嚴重可減收、停招、停辦甚至撤照。
教育部長吳清基昨說,為避免幼教團體恐慌與不安,提供5年緩衝期讓原有師資進修,5年後會開始辦理幼兒園所評鑑。

教部主管6933所
該法並將限收4至6歲幼童的幼稚園和可招收2至6歲幼童的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明年元旦生效後,幼稚園及托兒所要在1年內完成換照,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許可兼辦托嬰中心的私立托兒所,可在2年內完成改制。吳清基說,未來全國6933所公私立幼稚園和托兒所都由教育部主管,解決不同行政體系管理的紛雜。
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涂崑和昨質疑,幼幼班師生比降低,成本勢必加倍,但政府又要求和教育部合作實施5歲幼童免學費的園所不能漲價,「哪有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北市兒童托教協會理事長林欽雄說,偏鄉地區恐面臨師資難覓。

憂變相提高學費
但全國教師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說,幼幼班師生比仍偏高,中、大班每班人數上限應分別降為20人、26人;詹也批,教育部同意幼兒園5年內人力到位即可,太離譜。媽媽成佩璇說:「2、3歲小孩還不懂事,1個老師帶8個還是不放心。」
吳清基說,師生比若一下訂太低,擔心業者會變相提高學費,逐步降低為宜。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立法重點
◎幼托整合:明年1月1日施行,施行後1年內幼稚園、托兒所均須換照更名為「幼兒園」。
◎師生比規範:每班師生比幼幼班1:8,最多16人;小、中、大班1:15,最多30人。大班每班教師至少1人具幼教教師資格;學生數達201人以上幼兒園應設專任護理人員。
◎安全管理:
.娃娃車司機與隨車人員任職前1年內、任職後每2年均須接受8小時基本救命術訓練;違者罰負責人3千至1萬5千元。
.曾有性侵、性騷擾、虐兒等前科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違者罰負責人6千至3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1年 06月11日 【黃揚明、楊惠琪╱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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