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1001500852號
 
主旨:增列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0名及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需用名額91名。
依據:民國100年6月9日考試院第11屆第140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增列需用名額10名;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91名(高員三級12名、員級11名、佐級68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合計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398名;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706名。
二、本二項考試各等別(資位別)、類組別(類科)報名人數及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統計詳附表1附表2
 
資訊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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