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時程表
(一)初試(筆試)
1.報名期間:100年1月24日9:00至100年1月31日18:00。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後請儘速繳款,逾期恕不受理。
2.初試日期:100年2月20日(星期日)
(二)複試(口試)
複試日期:100年3月19日至3月20日

二、甄試方式:
各類組人員之甄試分二階段舉行:
(一)初試(筆試):分「共同科目」、「專業科目」二科,均為測驗題(題型為單選題或複選題),採2B鉛筆畫記答案卡方式作答,另師級職位人員需加考「智力測驗」。
1.共同科目:含國文(佔40%)、英文(佔60%),佔初試之成績為30%。
2.專業科目:依各類組需要合併數個專業科目為一科,佔初試之成績為70%,有關各類組之專業科目,請參閱甄試職位類別之應考專業科目說明。
※智力測驗:分數未達42分者不得參加複試(滿分60分)。智力測驗成績不計入初試成績計算,亦不適用報考身分優惠計分規定。
(二)複試(口試):依應考人員初試成績排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預定錄取名額至少2倍人數,通知參加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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