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11/01/16】

公務員英語能力欠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關組長林書賢表示,2008年前政府訂有改善公務員英語能力措施,此後不再「獨尊英語」,但仍持續增進公務員外語能力;今年三月起,公務員外語能力表現,將影響升遷及績效考核。

林書賢表示,去年九月行政院頒訂「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務人員升任評分標準表」,其中「個別選項」、「共同選項」各占總分四成;「綜合考量」則占兩成;個別選項部分,將考量公務員外語能力的表現,但不限於英語。

林書賢指出,上述「升任評分標準表」將於今年三月一日起生效,屆時,只要公務員能提出外語優異證明,對未來升遷及績效考校將有極大助益。他強調,英語仍是主流的國際語言,但政府鼓勵公務員進修外語,不論日文、德文或西班牙文都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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