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制,考生不再擔心輸於起跑點!

考試院院會於(99/09/09 )日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說明,98年6月4日考試院第11屆第37次會議決議,警察人員初任考試制度,採警大、警專畢業生及一般大學、專科、高中畢業生雙軌制方式實施,自民國100年開始施行。雙軌制度重點為警察特考供警校生(警大畢業生、受過警察專業教育並經普通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警察特考及格滿3年者、警專畢業生)報基層警察特考名稱修改為一般警察特考,並增加二等、三等考試等別,供一般生(研究所、大學、專科、高中畢業生)報考。

雙軌制的目的不是要保障警校生,而是要使警校教育回歸正常,強化淘汰機制,同時也使一般生應考人因應試科目設計不同而更符實質的平等。至於雙軌分流後需用名額的比例,經參酌94年至98年警察特考一般生與警校生應考人錄取、結訓比例,並考量一般生權益,決定三等考試一般生與警校生之錄取比例訂為14%與86%;四等考試一般生與警校生之錄取比例訂為30%與70%,實施3年後重新檢討分流比例。(資料來源)

快速考取完美投資法:
1.警專生vs警察特考:
專屬於警大、警專畢業生的警察特考考試,缺額多,競爭對手少,是進入公職的最速捷徑。
2.一般生vs一般警察:專屬於一般考生的一般警察考試,與警校生分開報考,立足點平等;考科與高普考考試相近,一次準備多次考取機會。

函授課程介紹 : 警專警察特考 /一般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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